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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定一般纳税人资格有哪些标准和注意事项?

发布时间:2024-06-12 13:20:17 来源:上海宝园 0次阅读
  一般纳税人资格是指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企业和企业性单位,在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的时候,是需要一定的认定标准的。下文宝园财务就为您介绍具体标准,以及在认定过程中的一些注意事项。
  
  一般纳税人资格的认定标准:
  
  1、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2、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以及新开业的纳税人,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小规模纳税人资格认定。
  
  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的注意事项:
  
  1、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时,如有转正未通过而被取消临时一般纳税人资格的企业,应缴销领购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停止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如已纳入防伪税控系统,则要缴销防伪税控IC卡、金税卡。
  
  2、一般纳税人资格申请涉及到市内跨区迁移的,应在税务登记变更时向迁出地税务机关缴销增值税专用发票及其领购簿,注销防伪税控机金税卡、IC卡的登记资料,并持迁出地税务机关开具的一般纳税人迁移证明及有关资料向迁入地税务机关申请核准一般纳税人资格,填报《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核准申请表》一式二份。迁入地税务机关按规定的程序审核企业资格,核定其月专用发票供票面值与供票数量及限额,制发《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核准通知书》。
  
  3、在申请核准资格期间,税务机关暂保留其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按一般纳税人的有关规定征管。资格审核不合格,当年累计应税销售额达到标准以上的,税务机关应当责令限期整改,并暂停其一般纳税人资格,按销售额依照增值税税率计算应纳税额,停止其抵扣进项税额,取消其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权,收缴《发票领购簿》;当年累计应税销售额标准以下的取消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认定一般纳税人资格的标准以及认证时候的一些注意事项都已经为您做出分析,由此可以看出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的程序还是较为复杂的,希望各位在了解清楚整个过程之后再进行申请,以免延长申请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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